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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和休宁两个地产项目规划调整,公示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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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玉屏齐云府4#、5-#、5-2#楼规划方案调整的公示

日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公示称,屯溪玉屏齐云府项目规划方案20年批复,因机场净空要求,年对方案进行调整。为满足商业面积要求,现建设单位申请对沿齐云大道4#、5-#、5-2#楼调整,经复核,调整后方案与周边建筑间距、退用地界等都满足规范要求,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调整前后方案平面图及效果图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年月0日至8日)向该局反馈。

联系人:周女士;联系-

2、关于横江半塔花园项目规划建筑设计调整方案的批前公示

日前,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公示,横江半塔花园项目位于休宁县新城区万宁板块。该项目用地面积约平方米,业主申请对规划方案进行调整。

调整有五处:①平面布局、楼号调整:原方案5#楼为一幢多层住宅改为两幢低层住宅,楼号为5#楼和6#楼,其余楼栋楼号相应调整,并对三期各楼栋的布局、尺寸进行微调;②多层建筑层高调整:多层建筑高度由原7.95米调整为8.20米,另63#和64#楼两幢大平层层高由原2.9米调整为3米,建筑高度调整为8.7米;③配电房调整:将原方案三期64#楼左上角配电房调整到靠蓝田路一侧,同时,在一期已建配电房北侧增设了一个配电房,面积约为90平方米,在书院路与蓝田路交汇处,增设一个箱式配电房,面积约为0平方米;④户型调整:增加了65平方米和98平方米两种户型(63#楼和64#楼)。

调整前,建筑总面积约.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容积率为.05。调整后,总建筑面积约.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容积率约为.06(详见附图)。

经审核,原则同意申报的规划设计调整方案。根据有关规定,现履行批前公示程序,公示时间为年月日至月9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在此公示期内,如有意见或建议,请直接向我局提交书面反馈意见。反馈意见的个人应签署真实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反馈意见的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在此公示期内,与该行*许可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益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以上要求的当事人可在本公示期内以书面法定形式向我局陈述、申辩等;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孙先生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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