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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人这笔钱要算清10万医疗费,他为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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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丨朱晓枫曹斯

通讯员丨粤卫信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是导致相对贫困的主要因素之一。在全省建档立卡的相对贫困人口中,有慢性病、残疾和患有大病的人数占四成。6月30日是“广东扶贫济困日”,对于贫困人口的医疗健康救助,广东有哪些举措?6月28日,《广东省健康扶贫三年行动计划(-年)》(以下简称《计划》)发布。

记者获悉,到年,全省贫困人口全部建立健康信息档案,大病专项救治、医疗保障和社会救助实现全覆盖。同时,要求各地级以上市年底前建立完善“二次救助”*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还可纳入门诊救助,自负合规费用可报80%。

贫困人口有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专项救治、医疗救助,到底能省多少钱?在基层看病,会更方便可靠吗?一起来看看《广东健康扶贫三年计划》的这些亮点。

亮点一: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可中途参保

根据《计划》,全额资助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以及低收入家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通贫困人口中途参保缴费绿色通道,允许贫困人口中途参保,从参保缴费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具体报销比例如何?根据《计划》解读,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府全额资助,个人不用申请。年各级*府财*对城乡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人均不低于元。

对建档立卡贫困参保人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策范围内合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平均水平达到76%,大病保险报销平均水平达到70%;门诊常见病、多发病予以报销,平均报销水平达到50%以上。

亮点二:贫困人口可享大病保险、大病专项救治、医疗救助

《计划》指出,贫困人口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给予保障。

对贫困人口采取降低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提高报销比例、不设最高支付限额等方式,提高其大病保险待遇。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起付标准下降不低于70%,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特困供养人员起付标准下降不低于80%,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

《计划》还要求,年底前,实现大病专项救治全覆盖。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保障作用,加快实现建立异地就医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费用“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有效减少贫困人口自付费用。

同时,对建档立卡贫困参保人门诊包括恶性肿瘤、肾移植术等诊断明确、治疗周期长、病情稳定、须长期接受门诊治疗的特殊病、慢性病的费用纳入门诊特定病种救助范围,实行免除救助起付线,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自负合规费用由医疗救助报销80%以上。

具体大病可省多少钱?我们可以这样算一笔账。

李某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院住院,出院时医疗总费用为元,其中*策范围内合规费用为元。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76%,在此案例中:*0.76=元;

大病保险: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策范围内合规费用为-=元,大病保险起付线为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降低起付线70%为元),大病保险报销70%:(-)*0.7=元;

医疗救助: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策范围内自负合规医疗费用为:--=元;医疗救助报销80%:*0.8=元。

因此,经救助后*策范围内合规自负费用为---=元。李某出院时个人需支付*策范围内合规自负部分元和*策外费用元、大病保险起付线内元,共元。

亮点三:全省各地市开展“二次救助”

《计划》还要求,对经救助后自负医疗总费用仍负担过重、影响基本生活的,按规定给予“二次救助”。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衔接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级以上市于年底前制定出台开展“二次救助”的具体实施细则,全面开展“二次救助”,即:对经救助后医疗费用负担仍较重影响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对象,按照其自负医疗费用总额(含*策内和*策外费用),在年度最高救助限额内按照分类分段梯度救助模式,给予一定比例救助,最大限度减轻贫困人员医疗费用负担。目前惠州、广州、中山、江门、佛山、潮州、肇庆等市已陆续出台了相关文件。

此外,《计划》要求完善残疾人基本医保和医疗救助*策,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指导有条件的地市为16岁以上有照顾护理需求的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照护和托养服务。组织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重点开展辅助器具适配、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亮点四: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

《计划》要求,优化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方式,为贫困人口每年组织一次免费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到年底,实现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重点做好贫困人口慢病管理。

其中属于补助对象的,免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个人自付部分,同时享受其签约家庭医生的特定人群普惠型服务包的服务。贫困人口中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签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指定药物,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对其个人自付部分的费部分进行用药补助。

对于致贫健康危害因素,《计划》要求加强贫困人口的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同时加强慢性非传染病防控,实现贫困人口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登记、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全覆盖。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急危重症抢救能力建设,扩大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实施范围。

亮点五:“互联网+医疗健康”扶贫

根据《计划》,广东将推动全员人口系统居民健康档案数据库与“广东扶贫大数据平台”对接,采集贫困人口因病致贫信息,核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大病、慢性病、残疾等健康状况,建立贫困人口疾病信息数据库,对贫困人口健康状况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

远程医疗是实现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的重要手段。目前,广东省正加快推进全省远程医疗项目建设,在欠发医院建设远程会诊中心、远程影像中心及远程心电中心,上联省级三甲医疗,为区域内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医疗服务。《计划》指出,我省优先将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贫困村,通过为贫困村配置远程医疗可穿戴健康监测设备包和远程医疗系统软件,实现条贫困村远程医疗全覆盖。

亮点六:个贫困村健康管理计划

对于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广东近年来都是“大手笔”投入。根据省委、省*府的决策部署,三年内各级财*统筹亿元,推动落实七大类18个项目。

根据《计划》,落实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升级达标建设工程,提高基层人才队伍业务水平和收入水平,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诊疗水平。医院医院、医院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和组建医疗共同体等形式,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年底前,全省县域内住院率达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计划》要求,精准实施个贫困村健康管理计划。专项制定贫困村健康管理计划,为贫困村群众免费提供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预防艾滋病梅*乙肝母婴传播、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据悉,截至目前,全省个贫困村共个已完成标准化建设,完成60%。到年底前,广东还要完成贫困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和乡村医生业务轮训,提高乡村医生服务能力。

统筹丨曹建民

编辑丨李梦醒林琳

校对丨华成民

来源丨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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